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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陆交通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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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公安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认真履行人民警察应尽义务和规定的权力。

二、配合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对妨碍交通运输执法、扰乱治安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三、负责磨盘山码头的治安巡逻工作,对扰乱码头治安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置。

四、负责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在突发应急事件中履行相关职能。

五、做好与当地公安机关的联系和协调,请示汇报有关公安工作情况。

六、完成市交通运输局、支队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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