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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大队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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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机构职责

(一) 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运转以及政务公开、内部督查、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负责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

(三)财务科。负责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等工作。

(四)执法监督科。负责拟订和协调实施全市交通运输执法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执法监督,落实综合行政执法标准规范,开展综合考评工作。

(五)科技信息科。组织落实交通运输执法科技、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落实交通运输科技在交通运输执法系统的推广应用。

(六) 案件审理科。负责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机制。组织开展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负责受理交通运输有关投诉、举报线索。

()路政科。负责拟订和协调实施市辖区(不含临桂区,下同)公路路政执法(含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工作计划及措施,具体指导全市公路路政案件(含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的调查处理和公路路政专项工作。

(八)质量监督科。配合拟订和协调实施全市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和交通工程实体质量抽检计划,指导全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业务工作,参与交通工程质量事故调查。

执法一、二、三、四、七大队分别负责象山区、叠彩区、七星区、雁山区和秀峰区交通运输(除公路路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本辖区内交通运输有关投诉、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落实打非治违有关工作部署和任务。

)执法五大队。负责市本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以及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办的交通工程质量监督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实施公路、水运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行使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能。

(十)执法六大队。负责公路路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市辖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路政巡查、涉路案件查处工作。

(十二)执法八大队。负责市辖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运输治理工作,负责市辖区各公路治超站、治超点的管理和开展治超执法工作。

单位党组织。负责单位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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