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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晚报】监管部门首次开出桂林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领域罚单 抓工程质量安全有了“紧箍咒”
2021-11-17 17:21:24 浏览次数:2041

摘自《桂林晚报》20211117日第5版  记者林扬 通讯员秦斌 周玲羽

今年10月,随着编号为桂交罚(2021E1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下发,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领域的首张行政处罚单正式开出。
  据了解,今年4月,按照国家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经桂林市委编委批准,隶属于桂林市交通运输局的桂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正式完成组建。此次桂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出的工程质量监督领域首张罚单,将对全市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各参建单位形成有力震慑,进一步促进各参建单位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完善制度体系、规范化管理,打好“质量牌”和“安全牌”。

  3家被处罚企业已缴纳罚款
  在本轮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之前,负责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是19993月成立的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今年4月改革后,桂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行统一执法。
  当月,执法人员在开展日常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工作中,发现3家施工企业涉嫌未对钢筋、水泥、碎石、砂等建筑原材料进行检验。
  据了解,建筑原材料质量的控制是工程实体质量的重要保证,原材料未经检验,将对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产生重要影响,存在质量及安全隐患。市交通运输局对上述3家施工企业的违法行为下发了质量监督管理检查意见,对上述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及时限要求。
  今年6月,执法人员对上述3家施工企业涉嫌未对钢筋、水泥、碎石、砂等建筑原材料进行检验的行为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发现3家施工企业(分别为国内、广西区内、桂林市企业)未按质量监督管理检查意见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经支队研究,决定立案调查。经调查,上述3家企业未对建筑材料进行检验的违法行为属实。
  该案件是我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领域的首起立案调查案件。为确保调查取证合法、客观、全面,负责该案件的执法人员反复讨论研究,并经支队集体讨论。109日,桂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下发了编号为桂交罚(2021E1号、(2021E2号、(2021E3号的3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了责令3家施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合计15万元。
  近日,3家被处罚的施工企业已缴纳全部罚款。这也实现了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领域行政处罚案件“零突破”。

  “罚款”对企业形成有力督促
  桂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改革后,支队主要负责市本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以及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办的交通工程质量监督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实施公路、水运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能。
  “改革前,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以向参建单位印发质量监督管理检查意见(行政管理)为主,而改革后,对于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参建单位将处以行政处罚,强化了执法职能,对各参建单位形成了有力震慑。”该负责人表示,参建单位为了不被处罚,就必须进一步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完善制度体系、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做好各项工程质量及安全工作。这就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及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为桂林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工作开创了新局面。
  此外,为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确保依法行政,准确、及时、有效地实施行政处罚,支队根据制定的《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会议制度》,稳步推进案件的实施。“这3起案件,是我市该领域内首次立案调查案例,没有可参照的执法案例,并且处罚数额较大,属于重大案件,所以支队多次组织召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会议,仔细研究处罚裁量,并严格做好文书制作和节点文书送达。”

  加强日常监督执法  保障交通工程建设质量
  据悉,这支执法队伍正式组建以来,不断加大对交通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执法成效日益突显。
  截至10月底,桂林市在监公路水运项目33个,其中公路项目17个,建设里程355.424公里,桥梁项目16个,共计3004.61延米。除4个停工和9个已完工待鉴定的项目外,目前支队日常监督管理的项目为20个,其中公路项目10个,建设里程178.866公里,桥梁项目10个,共计2119.42延米。
  目前,除3起已处罚的重大案件外,支队累计开展质量监督执法检查36次,出动执法人员176人次,召开质量监督现场会11次,完成日常质量监督现场检查表16份,提出质量及安全整改意见130条(其中质量方面的意见91条,安全方面的意见39条),建设单位均已按照整改要求及时限整改完毕。
  下一步,该支队将积极转变质量监管思路,持续加大质量监管执法力度,突出监督工作重点。重点对路面强度、厚度、压实度,桥梁墩台及梁体砼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等工程实体质量较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等项目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隧道工程未按规范开展超前地质预报及监控量测等破“红线”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实行差异化监管,增加监管频次和执法力度,紧盯重要结点和关键工序,努力提高监管效率。
  “首次开出的罚单,为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经验和借鉴,支队将继续提升交通执法队伍的综合能力,梳理国内其他省市相关的案例和常见易发的违法行为,组织学习好相关法律法规,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领域执法高效化、规范化打好基础。”支队负责人说,“我们将督促企业同时打好‘质量牌’和‘安全牌’,促进桂林市公路水运建设质量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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