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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未备案 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联合严查
2024-07-10 16:20:51 浏览次数:474

【案情介绍】

近日接到群众来电反映,在桂林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租赁了汽车,缴纳了租车费用和违章押金以及支付信用租5000元免押授权。待群众拿到车时,发现车辆仪表盘显示胎压故障,租赁公司却表示是正常现象无需多虑。随后群众在驾驶车辆时,后轮出现胎压过低的情况,直接脱落。租赁公司要求群众支付一半维修费,否则不解开信用授权和退还押金。群众向市政热线12345进行投诉,希望相关部门协调租赁公司解开支付信用租授权,并退还违章押金。

【调查与处理】

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城市客运科与桂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三大队立即对该租赁公司开展调查,发现该公司向群众提供的租赁客车未向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小微客车租赁违法经营会给公共交通安全带来很大的隐患,且严重扰乱汽车租赁市场的经营秩序。对该租赁公司的违法经营行为,执法人员将依据《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群众投诉的关于解开支付信用租授权及退还违章押金的相关事宜也已解决。

【什么是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

根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是指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与承租人订立租赁合同,将9座及以下的小微型客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的经营活动。

【小微型客车租赁备案是如何规定】

根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七条规定,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或者新设服务机构开展经营活动后60日内,就近向经营所在地级市或者县级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具备哪些条件?】

(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二)投入经营的小微型客车应当经检验合格且登记的使用性质为租赁(以下称租赁小微型客车);

(三)有与租赁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管理人员;

(四)在经营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

(五)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服务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从事分时租赁经营的,还应当具备以下服务能力:

(一)有与开展分时租赁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保证服务平台运行可靠;

(二)有相应服务人员负责调配租赁小微型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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