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上午10点30左右,桂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桂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桂林市公安局、桂林市市场监管局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开展国庆假期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检查行动。联合执法组巡查至桂林杉湖大酒店门店路段时,发现车牌号为桂C829**的车辆在此停靠下客。执法人员通过手机端执法系统初步判断,该车疑似存在非法营运行为,但在执法人员示意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时,驾驶员拒不配合,驾驶车辆意图撞开执法人员逃逸。相关执法部门经多次分析研判和布控,最终在漓江大瀑布饭店门前将涉事车辆找到。当时,车内放有个人物品,但驾驶员与乘客均不在现场。在蹲守1小时后该车驾驶员仍未出现,执法人员现场对车辆拍照取证。经查,该车通过广西某国际旅行社联系,桂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桂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随即到该旅行社开展调查。
10月10日,桂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当事驾驶员进行约谈。通过约谈,当事人唐某承认他于7日上午驾驶桂C829**小型普通客车在杉湖大酒店逃逸及当次运输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的事实,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接受执法部门从严处理。桂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对唐某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同时,桂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依法对涉事旅行社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接下来,支队将持续与多部门联勤联动、合力共治,对我市重点区域、重要交通枢纽的非法营运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严肃处理阻挠执法、恶意冲卡逃逸等各类干扰执法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为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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