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执法记录仪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4G执法记录仪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LZFZD202001001
三、采购项目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 执法记录仪采购
预算金额:38400.00元
标段划分:无。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万捌仟肆佰元整。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最后报价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使用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资格条件,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报价。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谈判通知书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供应商报名要求:
潜在供应商可在http://www.gljtyszf.gov.cn/查询,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01月07日公告发布之时至2020年01月15日下午14:30分止。
八、竞争性谈判通知书的获取:
1、获取竞争性谈判通知书的方式:现场报名。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0年01月15日15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至桂林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办公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同时递交报名成功回执,未按要求递交以上材料的,采购机构有权拒收响应文件。
十、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http://www.gljtyszf.gov.cn/
十一、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桂林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 地址:桂林市福旺路38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0773-3841198
十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2862142。
2020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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