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接到县区客运司机举报,灌阳县、资源县存在多辆私家车长期利用QQ、微信拼车群、顺风车群发布各种用车需求信息,规模化从事非法营运。桂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举报投诉后,要求执法人员强化宗旨意识和履职担当意识,认真研判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通过联勤联动、错时巡查等方式开展对非法营运行为的专项整治。
8月5日中午11时,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星交警大队通过查缉布控系统,在七星区金鸡岭桂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门前路段查获一台疑似非法营运车辆,并移交给桂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三大队进行调查处理。经查,当事驾驶员於某通过微信联系到2名乘客,驾驶车牌号为桂CG01**的小型普通客车从灌阳县到桂林,并收取运费150元。现场检查时,该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及相关有效证明。该车驾驶证登记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转非。随着调查的深入发现,当事驾驶员於某长期往返灌阳、桂林之间从事非法营运活动,自认“经验丰富”,对于如何躲避检查有自己的心得体会,觉得不会被查处,不料被执法人员抓个着。该车因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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