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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报决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08-12 11:47:03 浏览次数:4735

     

 

第一部分:桂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桂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桂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桂林市有关交通运输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健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机制,完善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联合协作机制。

2.以交通运输部门名义实行统一执法。依法统一行使交通运输系统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港口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能。

3.依法受理交通运输有关投诉、举报线索。负责依据法定职责和程序对市辖区(不含临桂区,下同)实施具体综合行政执法,查处跨区域和具有全市影响的大案要案。负责市辖区范围内交通运输行业打非治违安全执法工作。

4.统筹指导、协调县(市、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和综合考评工作。

5.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桂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的相当副处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列为执法队伍。桂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机构16个: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科、执法监督科、科技信息科、案件审理科、路政科、质量监督科、执法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大队,另设单位党组织。桂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2名,其中:参公66人、事业46人;实有在职在编98人,其中:参公59人、事业39人。实有编外聘用协查人员51人。

 

第二部分:桂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桂林市交通运输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支队2021年度收入总2491.27万元, 2020年度决算数1939.20万元相比,增加552.07万元,增长28.4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432.55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数1923.94万元相比,增加508.61万元,增长26.44%,主要原因是:由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2020年合并了原雁山区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路政执法支队及直属大队三个单位账务,2021年合并了原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账务,因此增加的人员经费开支。

2、其他收入33.16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2020年度决算数15.27万元相比,增加17.89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支队改革,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及物业补贴未纳入年初预算,用原桂林路政执法支队以前年度结余弥补,故增加其它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25.56万元,为上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与2020年度决算数0.32万元相比,增加25.2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2021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账务结转转入。

(二)支队2021年度总支出2491.27万元, 2020年度决算数1939.20万元相比,增加552.07万元,增长28.4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24.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与2020年度决算数88.96万元相比,增加235.23万元,增加264.42%。原因是:由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原支队合并了原雁山区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路政执法支队及直属大队、原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四个单位账务,因此增加的人员经费开支。

2、卫生健康支出(类)170.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经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的支出。与2020年度决算数71.5万元相比,增加98.92万元,增长138.35%。原因是:由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原支队合并了原雁山区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路政执法支队及直属大队、原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四个单位账务,因此增加的人员经费开支。

3、交通运输支出(类)1836.95万元:主要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车辆购置税支出、其他交通运输支出。与2020年度决算数1725.66万元相比,增加111.29万元,增长6.45%。主要原因是2021合并了原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账务,因此增加了经费开支。

4、住房保障支出(类)133.4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与2020年度决算数51.99万元相比,增加81.50万元,增长156.76%。原因是:由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原支队合并了原雁山区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路政执法支队及直属大队、原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四个单位账务,因此增加的人员经费开支。

5、年末结转和结余26.22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0.41万元相比,增加25.8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2021年初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账务转入。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32.55万元,2020年度决算数1,923.94万元相比,增加508.61万元,增长26.44%。其中:基本支出1796.75万元,项目支出635.79万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828.49万元,支出决算为243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6%。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281.65万元,支出决算为29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3.56%,超预算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合并过来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部分费用10.04万元年初未放入预算。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年初预算281.65万元,支出决算29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3.56%,超预算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调增了合并过来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部分费用

1)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3.28万元,支出决算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2)事业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0.04万元,超预算的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调增了合并过来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部分费用10.04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177.98万元,支出决算177.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88.99万元,支出决算88.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2、残疾人事业年初预算11.4万元,支出决算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该款下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级科目)年初预算11.4万元,支出决算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70.42万元,支出决算为170.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经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的支出。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170.42万元,支出决算为17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1)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102.35万元,支出决算10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2)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68.07万元,支出决算68.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三)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1.5万元,支出决算0元,完成年初预算0%,为完成预算原因是第一书记工作经费已发生未在年底前报销。

其中:扶贫(款级科目)、其它扶贫支出(项级科目)均为年初预算1.5万元,支出决算0元,完成年初预算0%,为完成预算原因是第一书记工作经费已发生未在年底前报销。

(四)、交通运输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241.43万元,支出决算为1,83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1.95%。主要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车辆购置税支出、其他交通运输支出。其中:

1、公路水路运输年初预算2241.43万元,支出决算183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1.95%,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事业单位人员当年绩效奖金未全额发放;二是检测监控点建设费用及系统平台购置费项目135万元,由于自治区办公厅正式批复文件未下,项目无法开展;三是部分经费及项目支出年底前已完成报销审批手续,因无指标额度未能支付等。

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1323.08万元,支出决算121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1.65%,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人员当年绩效奖金未全额发放。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918.35万元,支出决算58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3.26%,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a、检测监控点建设费用及系统平台购置费项目135万元,由于自治区办公厅正式批复文件未下,项目无法开展;b、部分经费及项目支出年底前已完成报销审批手续,因无指标额度未能支付。

3)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年初预算0元,支出决算43.48万元,超预算的原因是:因业务需要,增加治超临时卡点,购买治超称重仪及24小时守卡治超费用。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3.49万元,支出决算为13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其中:住房改革支出(款级科目)、住房公积金(项级科目)均为年初预算133.49万元,支出决算13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96.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35.8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60.89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709.55万元,年初预算为1,695.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其它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0.89万元,年初预算为18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17%,预决算差异原因是:部分经费年底前已发生未能支付。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31万元,年初预算为1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1.33%,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因机构改革,事业退休人员退休费未纳入预算。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为0万元,较2010年度同比无增减。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0年度同比无增减。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43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增加0.43万元,比年初预算1.46万元减少1.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43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较2020年度同比无增减。

(二)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0万元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4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0万元增加0.43万元。据统计,2021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6次,40余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8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202065.71万元相比减少4.8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8.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6.1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0.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6.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  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88.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5.38%。我支队组织对“聘用、协查人员费用”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8.5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执行情况良好。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聘用协查人员费用”项目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执行情况良好。(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桂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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