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及自治区打私办有关文件要求,规范成品油储运、经营秩序,及时消除道路运输市场安全隐患,支队按照市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专项行动工作组的有关部署,深入开展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非法从事成品油运输行为的车辆。
3月18日,执法人员在象山区流动巡查至瓦窑小镇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桂C11C37的面包车停靠在一辆鄂籍旅游车边进行加油作业。执法人员立即对其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这辆车的外表看上去与其他面包车别无二致,除了正副驾驶座还在外,后排座椅都被拆除,加装了一个大型塑料油罐,并配齐了油枪、油表和加油计量器等设备,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该车装有1000升零号柴油,为鄂籍旅游车加注柴油442.12升,每升收取费用4.6元,共计收取2033.75元。现场检查时,当事驾驶员无法提供车辆有效营运手续。
因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目前,支队已对该驾驶员非法营运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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